德国牧羊犬伤人狗主人接到滨州第一张养犬
《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已有一段时间,大部分养犬市民都能按照规定,文明、规范养犬。但生活中仍见不文明养犬行为,滨城公安对此类行为严肃纠正,并于今天开出第一张罚单。
7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市东派出所接到辖区市民张某报警称,被一大狗咬伤。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并迅速赶往警情地点。经现场走访了解,报警人张某在黄河十六路渤海四路附近被一大型犬咬伤。
民警立即找到狗主人,确认其饲养的是一只德国牧羊犬,根据《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该犬种系烈性犬,不允许饲养在此处。同时,狗主人疏于对犬只的管理和约束,狗笼已严重破损,狗绳过长,导致张某路过此处时腿部被咬伤。根据现场情况,民警依法传唤狗主人毕某。
分局捕犬专业队现场捕获伤人犬只,并送往滨城区犬只收容救助中心。
经询问,毕某诚恳认识到由于自己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犬只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和威胁,同时积极赔偿伤者损失。7月24日,根据《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对毕某做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警呼吁: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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