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如何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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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准备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TheFederalRepublicofGermany,简称“德国”或“德”)开展投资合作之前,对德国的投资合作环境应有足够的了解。那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如何?有哪些行业适合开展投资合作?在德国进行投资合作的商务成本是否具有竞争力?应该怎样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当地规范外国投资合作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德国开展投资合作应特别注意哪些事项?一旦遇到困难该怎么办?如何与当地政府、议会、工会、居民、媒体以及执法部门打交道?我们将会给你提供基本的信息,成为你了解德国的向导。
01
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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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专利商标局负责受理专利申请,总部位于慕尼黑,在柏林和耶拿分别设有信息中心和办事处。
具体申请步骤如下:
为提高成功率,申请人应事先调查是否有已注册的相同或类似专利。可在德国专利商标局慕尼黑总部、柏林技术信息中心以及专利信息中心查询相关刊物,也可在该局专利信息网(DEPATISnet)进行免费查询,网站收录了全球多万项专利,可使用英、德语分类查询。专利律师也提供收费查询服务。
申请资料可向德国专利商标局以及该局柏林技术信息中心、耶拿办事处递交,部分专利信息中心代收申请。专利申请书统一使用德专利商标局公布的P号样表,以下材料一式3份作为附件:详细说明各类用途的权利要求书(Patentanspruch)、描述性文字与图案、总结文字、发明人情况说明(Erfinderbenennung)。申请书可使用其他语言,但3个月内应补交经过公证的德语译文。也可按照年9月和年10月公布的德国专利商标局局长令内容,使用该局的PaTrAs软件,网上申请德国专利。
德国专利商标局收到申请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收费通知单》。如果此前就同一发明已递交申请,则自上一次递交之日起12个月内享有优先权。如已在与德国签署了双边协定的国家申请专利,则以在另一国申请日为优先日期,16个月内告知申请国别、时间、档案号即可。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如由专利商标局进行检索,应缴纳查询费,申请实质审查的应交纳审查费。交费方式分3种:在德国专利商标局慕尼黑总部、耶拿办事处及柏林技术信息中心缴纳现金;向位于维登市的联邦收费处(BundeskasseWeiden)转账汇款;授权德国专利商标局从有效账户上扣款。费用标准如下:申请费60欧元,网上申请减为50欧元;查询费欧元;审查费欧元,如已递交查询申请,减为欧元。自申请日第3年起收取年度管理费,第3年至第20年由70欧元递增至欧元。
德国专利商标局根据专利法第42条内容,分两步审查是否存在授予专利权障碍。初审确定是否存在明显障碍,即是否具有可在工业、农林业等领域生产或使用的经济实用性;是否为未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公布的新发明;是否只涉及一项发明;申请表格填写是否正确。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日7年内递交实质审查申请,主要标准为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技术范畴、具有一定的发明性(Erfindungshoehe)。专利审查处(Pruefungsstelle)初步裁定存在明显保护障碍的,申请人可在1个月内向德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司申请重新审查。如仍被认定存在该障碍,申请人可向德联邦专利法院申请裁定,之后可继续向联邦法院(Bundesgerichtshof)申请最终裁定。事实上,近一半申请人初步审查后即自动撤回或不再上诉。
通过审查后,德国专利商标局在专利公告中公布《授予专利通告》(Patentschrift),其中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与图案、授予专利的原因以及所有参考资料的名称,并向申请人颁发专利证书。如申请人按时交纳费用,并在递交专利申请书4个月内申请实质审查,可在2年至2年半内获得批准,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耗时更长。德国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起始日期为德专利商标局认定的申请日。自第3年起可每年申请延期,每次延长1年。根据德国专利法第16条第1款和欧洲专利公约(EPUE)第63条,审批时间长、费用高的专利(如需临床试验的药品),可申请补充保护证书,由成员国专利局审查,保护期限最多可延长5年。
02
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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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注册的商标主要分为国际商标和德国国内商标。
国际商标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在马德里联盟成员方之间注册的商标。目前,马德里联盟共有78个缔约方。中国分别于年10月4日和年11月12日加入上述协定,德国加入时间为年12月1日和年3月20日。已在国内注册或正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可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由该局向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后,可申请将该商标代表的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领土延伸至德国或欧盟,成为德国商标或欧盟商标。
此外,根据德国《商标及其他标识保护法》(MarkenG)及其实施条例,在德国申请注册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德国国籍的自然人以及在德国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和公司均可申请。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中的有限公司”(GmbHinG.)名义注册商标。因此,已在德国成立子公司的中国企业,可通过子公司注册商标,已有代表机构的,可授权其注册。在德国尚未设立机构的,应委托德国律师或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德国律师名单、联系方式可从该国专利律师协会网站或定期出版物《德国专利律师名录》中查询。在德国申请商标过程与上文中申请专利过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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