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改革新的OSSIOS
欧盟对电子商务增值税的新规(OSS/IOSS)将于年7月1日开始施行,具体变化如下:
1.取消欧盟成员国以远程销售额度为标准划分交税所在地。目前,每个欧盟成员国设置的额度不同,大约在35.欧元-.欧元不等。
例如,德国的额度标准是.欧。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条例,从荷兰到德国的BtoC销售额一年累计如果超过.欧元,荷兰公司需要在德国注册增值税税号,并在德国交增值税;如果少于.欧元,可以在荷兰交纳荷兰增值税,无需在德国注册增值税税号交德国增值税。年7月1日起这些额度标准差异将不复存在。
2.实行统一标准,即欧盟境内公司的远程销售额度(一家公司BtoC到所有欧盟国家的远程销售总和)以10.欧元为界,超过10欧元,需要交消费者所在地的欧盟成员国增值税。
例如,荷兰公司BtoC欧盟远程销售额,分别是比利时3.欧元,德国4.欧元,法国4.欧元,合计11.欧元,超过了10.欧的欧盟远程销售额度。因此,荷兰公司需要分别注册比利时、德国、法国的增值税税号,并在这三个国家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
年7月1日起,这样的荷兰公司也可以选择使用新的OSS模式,就是在荷兰注册OSS增值税号,在荷兰申报并在荷兰缴纳该公司BtoC远程销售至其他欧盟国家的增值税,荷兰税务局会根据OSS申报的信息将收到的增值税金分别转给对应的其他欧盟成员国税务局。(注:OSS是按季度申报。)
3.取消欧盟境外进关货物价值在22欧元及以下的免征增值税的条例。新的增值税条例推行IOSS申报,纯货值(不含运费和保险)不高于欧元(即≦欧元),可以申请IOSS增值税申报模式。(注:IOSS是按月申报。)
例如,荷兰公司接到某欧盟成员国消费者下完的订单后,从欧盟境外发货到该消费者所在地,只要每个包裹货值小于或等于欧元,荷兰公司就可以申请IOSS模式,即:在荷兰注册IOSS增值税号,有了IOSS号码后,货物包裹进关时无需当时申报缴纳增值税,而只须每个月申报IOSS增值税,在荷兰缴纳该公司BtoC远程销售至其他欧盟国家的增值税,荷兰税务局会根据IOSS申报的信息将收到的增值税金分别转给对应的其他欧盟成员国税务局。
4.非欧盟公司(欧盟境外卖家)销售给欧盟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在欧盟的一个成员国注册IOSS。比如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卖家销售给欧盟消费者,可以在荷兰注册IOSS增值税号码,有IOSS税号的货物清关时可以走绿色通道,将被优先快速放行,且无需当时申报缴纳增值税;而没有IOSS税号的货物需要清关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清关流程很慢。
5.非欧盟公司(欧盟境外卖家)如果申请IOSS模式,欧盟强制规定必须在欧盟境内有税务代表。比如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卖家选择在荷兰注册IOSS,就需要在荷兰当地委托税务代表,由税务代表为卖家注册IOSS税号,然后申报增值税并代交增值税金。没有税务代表,非欧盟公司不可以注册IOSS。
END.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2449.html